教育部:不得以"体检"为名在学校搞非法医疗活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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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不得以"体检"为名在学校搞非法医疗活动
2009年04月10日 16: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0日电 教育部、卫生部今天联合发布通知说,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借健康体检或为小学生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为名,进行非法医疗活动。

  通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重庆、四川、甘肃等地陆续发生一些机构或单位借义务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为名,到学校进行非法或不规范医疗活动的事件,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

  通知称,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需要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必须由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校人群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通知强调,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群体性防治工作,必须事先经专家论证。如确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防治,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定详细的防治方案后,方可实施。经批准后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地方病等群体服药时,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同时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并密切注视学生有无不良反应或副作用发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在学校开展预防性群体服药工作。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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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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