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二中等40多所学校因违规办学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 宋全政)日前,济南商河二中因违规办学,学校相关负责人受到行政处分,学校被黄牌警告。之前,有4名高中校长因为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山东已有40多所学校因违反素质教育规定受到处罚。
根据群众举报,山东省教育厅在对商河二中违规办学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商河二中每4周组织学生休息一次,周末统一组织高三年级学生进行月考,统一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进行自习。其中,高三年级晚自习和双休日以安全值班名义每班安排3名教师值班,个别班级将自习课划分到学科。山东省教育厅认为,商河二中的做法严重违反了素质教育的有关规定。为严肃纪律,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商河县对商河二中校长、分管高三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和记过处分。济南市教育局对商河二中全市通报批评。山东省教育厅对商河二中予以全省通报批评,给予省级规范化学校商河二中黄牌警告,并责成学校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间不享受省级规范化学校待遇。
针对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从去年开始,山东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前提,并作了巨大努力。2008年年初,山东出台了《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共40条。以此为规范,强化随机抽查暗访,发现违规办学行为一律严处。据介绍,2008年,山东省教育厅接到反映违规办学情况的群众来电、来信2万余件次。根据举报线索,省教育厅组织了100多个检查组,暗访中小学校4000多所。
在今年山东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黄胜特别强调,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对于查实的违规办学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黄胜还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教育问责制度,重要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政府。今后对于反复出现问题的地方、三番五次出问题后整改不力的地方,省政府要向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问责,这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