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新增两类不得报考人员及三类违规人员
本报讯(记者李莉)教育部日前发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高考新增两类不得报考人员及三类违规人员。教育部同时对异地借考做出限制。
从今年开始,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及上一年高考作弊情节严重者不得参加高考。往年,教育部规定三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今年又增加了两类人员不得报考: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今年教育部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增了三类违规人员: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的;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的;使用其他欺诈手段的。对违规人员将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开除学籍”、“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等处分,各省级招办还要将考生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今年的招生规定对“异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条件限制:要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借考。
去年全国有16个省区市实施自主命题,自主命题省份包括:上海、北京、天津、重庆、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因为自主命题各省市试题不同,所以会对借考产生影响。
北京市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北京试卷与其他省市不同,但学生也可以在北京借考。想在京借考的考生,需要向其户口所在地和北京两个地区的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提出申请,两方招办都同意,才能在北京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