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卿永锋 周辉霞)不得提前发预录通知和收取入学押金,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针对一些学校在招生、录取、办学中的违规行为,市教育局昨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建华表示,欢迎学生、家长拨打电话0731-4442002举报。
高中学校招生不准“暗箱操作”
现象:部分老师组织学生到培训机构补课,有的学生月花培训费用高达500元。
规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必须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为依据,不准“暗箱操作”。统一录取标准,任何中小学不准组织(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组织)文化考试或变相的文化考试;公办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将校舍出租或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各种文化类学科培训班。对以培训为名进行虚假宣传、将培训与招生挂钩、与公办学校联合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或上新课的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高中阶段不得提前分文、理科
现象:部分学校对于刚入校高中生进行分理分科。
规定: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提前结束课程,高中阶段不得提前分文、理科。严格规范征订使用教学用书、教辅用书和有关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购买省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教辅资料、图书、报刊和学生用品。
初中生家庭作业不超过1.5小时
现象:作业量过大,中小学生疲于应付。
规定:重申取消早读制度,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中高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5小时。学校因设置成考、自考、中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和抽调教师担任监考人员等耽误的课时可以在假期(寒假、暑假)内如实补足,但需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高三年级可以在寒假补课1-2周、暑假补课不超过一个月;除此之外,禁止以其他任何理由和方式组织学生在假期成建制集体补课。除寄宿制学校外,不得组织其他学业生进行晚自习。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现象:长沙市80%培训机构与学校、在岗在职老师有关联,部分学校成建制组织学生培训。
规定:在编在岗公办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与培训、管理和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阶段的学生进行家教和有偿补课。公办学校教师不得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生源,不得替民办培训机构向学生收取补习费。违规者,一经查实,责成学校立即解聘。
此外,还规定从2009年秋季起,小学初始年级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5人,中学控制在每班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