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山东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部门获悉,我省今年将向21262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500元的求职补贴和一张就业服务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求职补贴每人500元
据介绍,凡经认定的高校特困生,毕业前由省财政按每人500元的标准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各高校报送的申请报告和《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确定求职补贴发放名单,将资金拨付各高校,由高校负责发放。实行特困生择业服务“一卡通”。特困生在全省范围择业过程中,参加各类招聘考选活动、办理户口迁移和人事代理、查询就业信息等,凭就业服务卡和身份证一律免收入场费、报名费、手续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
公益岗位特困生优先
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的地域范围和数量。对城市绿化、保洁、保安、交通协管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提供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解决特困生就业。鼓励和支持再就业基地建设,集中安排未就业特困生就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毕业生的国有企业,要拿出一定岗位专门用于招聘特困生;凡接收应届毕业生10人以上未接收特困生的,由设区的市或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对特困生实行首次就业安置。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录用(招聘)毕业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特困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招募特困生。
就业服务卡“一卡通”
实行特困生择业服务“一卡通”。我省生源所在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向持有就业服务卡的特困生,提供不少于2次的推荐机会。特困生在就业服务卡有效期内2次不接受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安排的,不再享受相关推荐政策。企业吸纳特困生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特困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费用减免政策;有创业愿望的,鼓励参加创业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持《失业证》落实培训补贴;对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办理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特困生,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凭《失业证》享技能培训
我省规定,未就业的特困生可凭《失业证》,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才中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特困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就业指导、信息及政策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对成功介绍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生就业、且用人单位与特困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推荐成功1人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机构补贴。(王振国 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