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政府公报获悉,4类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伙食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
根据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及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四类寄宿学生伙食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具有本市户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残疾学生,除了免收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外,每人每年还发放300元助学补助;而对其中的寄宿学生除了免收寄宿费外,每人每月还提供160元伙食补助,每年按10个月计发。
而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寄宿学生、具有本市农村户籍在10个远郊区县公办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就读的寄宿学生、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读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这4类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学生,伙食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按每年10个月计发。
据了解,新的补助标准已经从去年9月开始实施。在今年8月以前,补助将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在今年9月以后,补助则将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