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带上身份证和大学毕业证,就可以到本市各区县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以“零首付”的方式创办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
为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和严峻的就业形势,本市工商部门昨天正式推出了《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简称“促进就业8条意见”),其中3条涉及降低准入成本,支持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各类群体自主创业。这些措施包括———
实行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对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
提供免费企业登记公告服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sgs.gov.cn)自2009年1月1日起免费为企业设立登记、名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企业可不再通过其他商业媒体刊登上述登记公告。
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创业又缺乏必要的资本。实行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后,每个大学生创业企业至少可降低3万元的创业成本。事实上,自上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传出大学生“零首付”创业的消息后,本市工商部门每天接到二三百个咨询电话,今天起各区县工商部门开始受理登记。
同时,工商部门将实行“大学生创业跟踪联系”制度,并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事前指导、快速办结、定期联系等全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