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子女免费上中小学 广州出台初步意见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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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人口子女免费上中小学 广州出台初步意见稿
2009年01月24日 10:33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初步意见正报市政府审批,如能在今年招生启动前通过———

  本报讯(记者/谢苗枫实习生/王芝露)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09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经过4年的调研,广州市教育局已就流动人口子女免费上学问题形成意见初稿上报市政府批复,2009年有望实现流动人口子女免费上学。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茂林在新闻通报会上说,该份意见初稿主要内容是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和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等相关问题,由于涉及到财政投入问题,还要等政府相关部门最后研究批复。他说,“如果能在今年正式启动招生工作前得到批复,那么今年流动人口子女上学就可以免费。”

  广州今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惠及五类人员

  海外博士子女上学享地段生待遇

  本报讯(记者/谢苗枫实习生/王芝露通讯员/何宇鸿)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引进后每年在广州工作不少于9个月的,其子女在穗就读有优惠。昨天,广州市教育局召开2009年中小学招生考试新闻发布会,会上首次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穗就读开出优惠条件,受惠人群包括在著名金融机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建筑师或设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职务的管理人员在内的5类人员。

  此外,在今年享受加10分录取照顾的,还包括2009年5月31日前9年内参加过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在穗人民警察子女。

  “今年在中考加分录取和照顾录取的基本政策上,首次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出优惠条件,是根据广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订的。”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茂林表示,对持有有效期3年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省人事厅或广州市人事局证明,按规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与广州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地段的学校就读;对持有广州市人事局印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与广州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报读高中阶段学校时加10分投档录取。

  -热点问答

  “买房拿位”可先到区教育局查地段

  在昨天下午的2009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茂林还就择校、借读费、中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等热门问题答记者问。

  问:对于买房入学的地段生,家长如何确定房子的位置属于哪一小学地段?

  答:对各小学包含的地段,各区教育局均有登记,家长可到区教育局进行查询。

  问:去年1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曾发文,决定自2009年起,在全国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借读费,广州是否实施?

  答:由于暂未收到有关部门通知,广州暂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苗枫芝露宇鸿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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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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