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2009年1月18日在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讨论通过,将在今年6月1日实施。昨天上午省人大网首次进行了在线访谈,表示升学率将不作为考核学校的主要指标。
省人大相关人士表示,条例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部门关于课时和作业量的规定,不得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还规定了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课外活动的设施和场所。另外一位相关人士则补充解释道,针对学生负担重,压力大的问题,条例已作了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督促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主要指标。”作者:刘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