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登记求职 至少推荐一次
晨报讯(记者 姜葳)未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后至户口所在区县进行求职登记,将可按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获得推荐单位,这样的推荐机会每位毕业生至少有一次。市人事局昨天下发的《北京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方案》强调,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将按属地原则推荐工作,确保年底前其就业率达到80% 以上。
《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人事局要建立专门台账,登记本区县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对于登记求职的毕业生,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向有用人需求的单位推荐,每名毕业生至少要保证有一次以上的推荐机会。同时,要大力搜集岗位信息,广开就业渠道,重点针对各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用人单位收集需求信息,作为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确保在年底前,登记求职的2009届本区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80%以上。
面向毕业生的招聘工作将成为今年各区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日常招聘活动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有一场针对本区县生源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在假期和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高峰时期,各区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还将联合开展全市性的毕业生招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