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月18日电(实习生吕思思 记者刘冰)“从今年起,新疆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停止以各种方式为民办学校招生。到2011年7月底之前,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必须彻底脱钩。”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清查义务教育学校“校中校”等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毛文新介绍,近几年,在一些知名的公办学校里又办起了民办学校,教育界通常把这种情况叫做“名校办民校”,而老百姓则把这种学校称为“校中校”。一些名校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以学校名义搞“校中校”高学费招生。有些学校虽然将“校中校”改制为民办学校,但仍与母体挂钩,在招生、师资、教学计划、管理等方面仍是统一安排、进行利润分成。而另一些名校则“试图打政策擦边球”,变相搞“一校两制”或“拖挂校”等。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而且也严重影响到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享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损害了教育部门的形象,为此,必须彻底清理和坚决纠正。”毛文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