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
通知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有关事项做出了总体安排,要求各地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
通知提出,各地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具体的就业服务活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并指导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形成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联合工作机制。
通知指出,各地在组织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将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现行就业政策作为重要内容,将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所需各项资金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落实所涉及的各项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协调组织专门力量,抽调专人负责,对本地区就业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系列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要建立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的工作制度,并按季度汇总上报各个系列活动的统计报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将共同建立相应的情况通报制度,并不定期对全国各主要城市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实施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