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翁晓波 通讯员 沈考)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我省高职高专艺术类非美术专业联考章程,按照章程要求,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进行视频录像或文字记录,并保留一年以备查阅。
章程称:非美术联考的专业有: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和影视表演类等专业。考试分为音乐、舞蹈、表演、综合四个大类。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考试时必须由5位考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独立评分,5位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考试时, 5位考官当场打分,经现场工作人员收齐考官打分条密封好后交登分组,由登分组负责成绩录入、合分等技术工作。考试需要的钢琴由联考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其他乐器、服装和舞蹈鞋等考试用品由考生自备。钢琴的伴奏人员可由考生自带,也可委托联考办公室代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