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初中不得通过向中职学校推荐生源收费用
2008年06月27日 14:34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西安市教育局日前就做好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下发通知,各初级中学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
今年,西安城郊六区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仍然采取同时录取的办法,并制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对于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城郊六区学生,由考试招生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招生。四县三区教育局应进一步规范中招操作程序,确保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决不允许把分数线以下的学生通过各种办法调整到普通高中,否则,将对区县、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所招学生不予建档,以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力度,严肃招生纪律。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加强对民办职校的招生管理,民办职校不得擅自与成人高等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联合办学或以其名义进行招生,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招生信息误导学生。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各区县应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严禁乱收费。各初级中学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对于要求退学的学生,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不得故意拖延和刁难。对于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严肃查处。(记者许祖华)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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