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禁止按高考成绩为学校排队
2008年06月26日 11:36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25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就高考成绩公布后高考信息管理及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进行规范。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专门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考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教研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市、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用高考成绩对各市、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市、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为标准奖惩校长、教师等,切实减轻学校的高考压力。
我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经验做法,不报道各市、县(市、区)、各高中学校的升学率、升学人数、升入重点大学等情况,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作为高考信息管理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高考信息的保密工作。除考生本人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机构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在通知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时,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将考生成绩和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记者 王振国 实习生 侯敏 杨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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