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埋单最高赔50万 辽宁将推校方责任险
2008年04月01日 10:41 来源:辽沈晚报 发表评论
辽宁省将在全省中小学推广校方责任险。沈阳有望实现政府埋单投保校方责任险。
昨日在辽宁省“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中小学安全教育周启动仪式上,省教育厅透露了这一信息。
按照“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如果在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学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过程中,由于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支付给学生赔偿费。
此外,老师殴打、体罚学生,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食品、饮用水不符合标准给学生造成伤害等,学生也可获得赔偿。
目前,中小学校中,针对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情况的保险主要是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学平险”是个体保险,由学生自愿购买,学生自身出现安全事故时可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校方责任险”则是以学校为参保主体。参加了“校方责任险”之后,一旦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出现事故,保险公司将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学校是受益方。
“校方责任险”的保费标准为生均5元,每名学生最高可获赔10万到20万元左右。省教育厅表示,校方责任险的保费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负担,目前,沈阳、朝阳和大连的部分区县已经开始筹措参保事项。
辽宁省实验学校已在沈阳市率先自费投保了校方责任险。投保标准达到了人均15元,为此,学校共投入了近4万元保费。据省实验学校的老师介绍,最高赔付额度将达到50万元。 (记者吴双)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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