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学课本费不得提前收 农村教科书免费
2008年02月04日 15:23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发表评论
今年春季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再收学生课本费。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中小学在新学期开学时才能收取课本费,不得提前预收。从2008年春季开始,国家将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课本费。
近日,省物价局核定了2008年春季安徽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选用的教材版本执行规定的教材价格,严禁违法核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各类教辅材料价格。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要保证教材用纸标准和印刷质量,并确保课前到书。中小学在新学期开学时收取课本费,不得提前预收。
此外,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2008年春季中小学课本价格调节基金的函》规定,向2008年春季省定价格(含备案价格)的中小学教材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每印张0.02元。200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必须在封底标示安徽省物价局对该学期教材价格的批准文号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教材技术标准,通过随意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价格的,虚报教材用纸规格和定量、印刷色数、印张数量、插页数量的,以及不执行我省教材定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孙孝阳)
【编辑:侯冬华】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