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出台了推进素质教育系列“新政”。今天,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据了解,今后高考招生分三步走,同时高考录取批次线以及学校投档线仍向社会公开。
高考成绩成考生隐私——录取批次线、学校投档线仍公开山东省在推进高校招生方面提出:高考考生的成绩等信息属考生个人隐私,除招生录取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都无权掌握全部考生信息。省教育厅表示,这是为了不再把高考生的成绩和录取结果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进而禁止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炒作升学率,禁止主要依据高考升学率来评价学校、评价教师,因此保护个人隐私和保证高考录取的公正、公开两者并不矛盾。
山东省教育厅表示,将学生高考成绩等信息作为隐私来保护与往年学生高考成绩的获取方式没有区别,过去学生的高考成绩也是通知学生个人。考生个人和高校录取之间不是一对一的线性关系,该考生录取与否与该考生掌握不掌握其他考生的信息没有必然联系。将考生考试成绩等信息作为个人隐私,并不意味着高考录取过程总体信息不向社会公布,高考录取的批次线、学校投档线仍然向社会公开,使每一个考生都能了解相关信息,并通过这些信息知道自己的位置和录取去向。因此,保护学生的高考成绩等信息并没有改变整个高校招生录取程序。
素质评价成录取依据——高校招生并非不要分数
国家颁布的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与以往的课程方案的最大不同之一,就是在课程设置方面,开设了通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类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成果通常是难以用分数来表达的。因此,按照教育部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我们在全省高中建立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包括学生的选课情况、学分认定情况以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
省教育厅表示,山东省之所以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依据,就是要在高校招生录取标准中体现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实践类课程的学习成果。今后,我省的基本做法是: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之上,各学校按照超过一定招生数量的比例接受学生投档,进入投档录取范围的学生,可由高校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来录取学生。省教育厅表示,关于“山东还将同时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打破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的办法”的提法,是不准确的,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依据不等于高校招生不要分数。
力戒高考招生简单化——2008年综合素质评价有新规
据介绍,2008年,山东省将在总结2007年高考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高考招生命题和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录取依据方面,采取进一步的改革措施。如考虑调整投档内容,延长阅档、录取时间,给学校以充足的时间阅读素质评价报告,确保这项改革落到实处。各省属高校将重视这一环节,成立由专家教授参与的学校录取工作队伍,突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学校录取中的作用,力戒录取工作的简单化。(完)(记者 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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