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昨天发布“关于适当延长中心城区选派到郊区工作的中学高级教师退休年龄的通知”,决定按照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由中心城区选派到郊区工作中学高级教师的退休年龄。市教委表示:在公建配套学校和在农村支教的中高级教师如身体健康,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1-5年工作年限。
据悉,实行这一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城市支持农村、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郊区农村学校内涵发展,充分发挥中学高级教师的作用。
据了解,由中心城区选派到公建配套学校和选派到农村学校工作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中学高级教师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限。如果教师身体健康,并且工作需要退休年限最长可延长至5年。
但是,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女教师最高不超过60周岁,男教师最高不超过65周岁。另外,在延长退休年限之前,应征得本人同意,由公建配套学校或农村学校与派出学校协商后提出意见,区县教育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李晓清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