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华)一名女大学生因网络聊天,竟遭网友胁迫进而被性侵犯。密云法院近日以强奸罪判处行为人任某有期徒刑4年。
王某是某大学大二的学生,偶然通过QQ与任某结识。随着聊天的深入,逐渐熟悉的两人互生好感,并彼此交换了照片,互留了联系方式。此后,王某与任某由网络聊天改为电话聊天。2008年11月,任某再次在QQ上碰到王某,便和她打招呼,恰巧王某心情郁闷,没有理睬任某,由此引发了任某与王某间的互相对骂。怒极的任某电话里以去王某学校吵闹为由威胁王某陪他过夜。迫于无奈,王某顺从了任某的胁迫。淫欲得逞的任某4日后再次以同样理由威胁王某陪其过夜时,王某报案,随后公安机关将任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任某采用威胁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任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任某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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