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者本应堂堂正正,但就有老师丧尽天良,借辅导之机强奸未成年女学生。日前,张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张某今年26岁,江苏徐州人,系淮北市某补习中心负责人,常年在淮北市区以“北京某中网校”的名义开办补习班。2008年7月,年仅13岁的初一女生小红(化名)到该补习中心报名参加暑期班补习。身为辅导老师的张某利用辅导之机,诱骗小红对其产生好感,在明知小红为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未婚,以与小红“谈恋爱”的名义在不同场合多次发生性关系。 (王守明 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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