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要求学校要做好猪流感防控 落实晨检制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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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要求学校要做好猪流感防控 落实晨检制度
2009年04月30日 08: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目前,中国尚未发现人感染猪流感病例,也未在猪群内检测到类似病毒。但由于一些国家的疫情尚在发展中,病例逐渐增多,疫情已经出现跨国传播,目前不能排除疫情传入我国的可能。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及防控要求,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通知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尽快开展一次人感染猪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既要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又要普及科学防范知识。重点要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人感染猪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通过适当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如饲养生猪必须加强管理,发现可疑疫情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学校食堂加工猪肉时要确保煮熟煮透。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要强化报告意识,发现病人后必须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发生疫情时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通知最后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学校人感染猪流感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指导,完善防控预案,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发展情况。一旦出现可疑疫情,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迅速响应,科学研判,及时处置,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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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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