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招办下发文件,对今年我市城区两类高中(指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进行了规定。今年加分政策调整不大,涉及身份类加分、素质类加分、评价过程加分,共有20项;考生最高加分可达30分;明确规定“奥数”、“华赛”等学科类获奖不加分。
身份类加分
抗震救灾有功可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加5分;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加10分;
●烈士子女加20分;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也可以加20分。
市招办解释,在抗震救灾中获得相关称号的学生或学生家长,在本次中考中也将获得相应的加分。
综合素质评价
D等报省重校降20分
●在初中三年中获市(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0分;
●获区级或市直属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5分。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B两等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多正常录取;
●C等考生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将降10分参加录取;
●D等考生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将降20分参加录取,报考市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降10分参加录取。
科技类加分
最高可加30分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加30分;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二、三等奖者加20分;
●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加15分;
●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亿利达”杯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加15分;
●在成都市教育局组织或成都市教育局与市科协共同组织的市级科技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加15分;
●在成都市教育局组织的成都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加15分。
体育加分
一级运动员加30分
●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50%的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加30分;
●参加规定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学生运动员加20分;
●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5分;
●参加规定比赛,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学生运动员加10分。
艺术类加分
“蓉城十佳艺术新苗”加20分
●成都市第八届、第九届“蓉城十佳艺术新苗”加20分;
●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一等奖者加15分;
●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二等奖者加10分。
招办提醒 舞弊将取消入学资格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或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据悉,新生入学后,市招办要求学校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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