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小刘,在公司领导的授意下办了一张信用卡,随后该卡被领导的女友“借”走。因该卡多次被透支消费,本想借打工以减轻家庭负担的小刘如今竟背上8479.64元的“债务”。
昨日,在郑州市工艺美术学校读书的小刘告诉记者,2008年年初,她利用课余时间在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某公司打工。8月中旬时,公司领导魏某以方便开展工作为由,让她办了一张信用卡。信用卡办下来后,魏某的女朋友(同一公司职工)薛某以“看看这张很漂亮的卡”为由将卡“借”走。后来薛某多次用该卡透支消费,不还银行借款,至今此卡累计欠款已高达8479.64元。
小刘说,自己未借银行钱,却多次收到银行发出的催款通知,自己感到很“冤”。同一公司的张某承认,薛某曾把信用卡交给他,并承诺由他来还款。但张某一直以找不到卡为由,迟迟未能兑现还款承诺,导致小刘背上银行信用不良记录。小刘只好向丰产路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工作人员说这件事属于民事纠纷,让小刘去法院起诉。
小刘表示,自己作为一名学生,根本没有时间、精力,也没有经济能力去和这些人打官司。在这里想借助媒体给广大涉世未深的学生提个醒:对信用卡知识不甚了解的,就先不要办。工作了,对同事和领导别的可以借,但银行卡及个人身份信息万万借不得。记者张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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