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安徽省高校出现学术不端现象,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并转发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严肃处理7种“学术腐败”行为。
据介绍,该《意见》规定了我省高校学术研究应该严格遵守的12条基本道德规范。省教育厅还表示,将严肃查处7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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