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可英通讯员/法任)昨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美籍教师有期徒刑3年并驱逐出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被告人奥尔·斯科特(美国国籍,1987年1月30日出生)在珠海市方通英语培训学校任口语教师期间,与在该校学习的罗某相识,并彼此产生好感。同年10月25日晚,被告人奥尔·斯科特邀请罗到其位于本市某小区6栋504房住处玩,期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奥尔·斯科特用手机拍了罗某的裸照。
第二天,罗某离开珠海市前往浙江省杭州市平和语言学校上学,后因感情不合,罗向奥尔·斯科特提出分手。同年11月30 日,奥尔·斯科特用QQ向罗某发送了她的一张裸照,并称手上有罗更多的裸照和视频资料,如罗与他分手,将把所有裸照资料散发给他人,并以此相威胁,向罗勒索钱财。
12月3日下午,被告人奥尔·斯科特约罗某到珠海市香洲区吉之岛商场附近的情侣路旁交付赎金。两人见面后,奥尔·斯科特将随身携带的存有罗某裸照的SD卡放入手机,播放给罗观看。在收取了罗带来的赎金3万元人民币后,拒绝将SD卡交给罗,并声称罗只有在交清余下的7万元人民币赎金后,才能交回裸照和视频资料。警察接到报警后,当场将奥尔·斯科特抓获,并缴获赃款人民币3万元。
昨日,被告人奥尔·斯科特听判后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