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副手合谋后各提70万助学款案发时任西城区教委副主任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因各自截留黄城根小学收取的70万元捐资助学款,西城区黄城根小学原校长胡建华和原副校长王志刚,被检方以涉嫌贪污罪公诉至法院。昨天记者获悉,此案正在西城法院审理中。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4年至2006年,胡建华、王志刚分别担任北京市西城区黄城根小学校长、副校长。在此期间,利用自己负责招生的职务便利,胡建华、王志刚多次将所收的北大医院、解放军出版社等多家共建单位交纳的捐资助学款中的部分现金私自截留,并存入以王志刚姐姐王某个人名义开立的华夏银行存款账户中,作为该校的账外资金使用。
2006年6月间,双方预谋后,胡建华和王志刚从该账户中各自提取70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并用于购买基金、理财产品等。2008年6月1日,获悉有关部门查账后,胡建华、王志刚向所在单位投案自首。12天后,因涉嫌贪污罪,两人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月24日上午,这对黄城根小学的正副校长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审。庭审材料显示,胡建华逮捕前任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今年55岁,具有大学文化。黄城根小学原副校长王志刚,今年39岁。两人同为北京人。
庭审中,两人均不认同检方贪污罪的指控。他们为自己辩解称,应当以挪用公款罪来追究他们的责任。据了解,案发后,两人已积极退赔了这笔140万元的巨款。
庭审时,大约有十几人旁听了该起案件,黄城根小学和西城区教委的部分工作人员,也来到法庭旁听了这一案件。
当日,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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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款应划至教委账户
记者昨天在西城区政府网站看到,2008年10月29日,该区发布人事任免通知,已经免去胡建华西城区教委副主任的职务。
昨天下午,西城区教委纪委一负责人证实,去年6月,胡建华主动找到有关领导自首,该案立即移送到检察机关,具体情况教委尚不清楚。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捐资助学款,教委有很多监管措施,“像胡建华和王志刚这种情况,以前从没发生过”。西城区教委的一份公开文件曾表示,西城区严格执行捐资助学款不得用于教职工个人收入的规定。“从1996年开始,西城区即要求学校将捐资助学款一律交到区教委开户行,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并投入到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