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读”退费难 武汉中小学曝出违规择校暗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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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借读”退费难 武汉中小学曝出违规择校暗流
2009年02月13日 14:54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入学时一次性交清六年“借读费”,如今才知道那其实是择校费——

  “初中、小学取消借读费后,学校多收的借读费为何还不退?”近日,不少家长致电本报咨询此事。记者昨调查发现,不少学校还在持“费”观望,迟迟不退费,主要原因是,很多要求退还借读费的家长,其子女根本不是借读生,而是择校生。

  按照武汉市教育局规定,初中、小学生只能就近入学,公办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也不能收取择校费。当初这些学校便“套用”借读费的标准,向城区要求择校的学生收取借读费。

  家长要求退费,学校“有苦难言”

  武汉市物价局公布的借读费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学期600元,小学400元。汉口一小学校长称,由于各校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希望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家长,想尽办法将孩子送进知名度高的学校,由于公办初中、小学没有择校费这一收费项目和标准,部分学校便“套用”借读费的标准收费。

  这位校长称,择校生进校时,学校没有向家长说明收费项目,家长误以为是借读费,所以,当武汉市取消借读费时,家长要求退费,学校“有苦难言”。

  违规收取的择校费,少有学校爽快退还

  采访中,记者发现部分学校正在想办法应对家长的退费要求,很少有学校爽快退还。“对于择校生,如果家长要求退费,我们将给家长两个选择。”一位小学校长说,如果家长执意退费,学校将“建议”他们将孩子送回就近入学的学校;如果家长同意不退费,其子女可继续在校学习。

  更多校长则持观望态度。一位初中校长表示,以借读费名义收取择校费的学校不在少数,武汉市教育主管部门对如何退费还没有明确的说法,学校正在和家长沟通,争取能妥善处理。

  尽管武汉市物价局和教育局要求,学校在收取借读费时按学期收取,但大多数初中小学均按学生在校时间,提前足额收取。对此,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违规收取的借读费须退还给家长。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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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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