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北京从1月1日起停收、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暂住证费等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北京市发改委昨天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和停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在此次停收、取消的100项行政事业收费中,共有25项涉及本市。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今年起取消,小学和初中借读费将停止征收。此外,包括外来人口管理费证件工本费、暂住证费等收费均被取消。各类考试费中含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的证书工本费一律取消,不得另行收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据了解,从2004年起,北京市对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开始免收借读费,但外来人口中的城镇户籍学生,需要缴纳借读费。收费标准为小学每学期200元,初中阶段每学期500元,缴纳过借读费后将不再缴纳杂费。取消借读费之后,无论是农民工子女还是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子女在北京公办校借读时,都可免交借读费,真正享受与北京孩子一样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