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道飞 通讯员 贾国红 尹旭) 一少年用砖头将老师殴打致重伤。昨天,汉川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据了解,去年11月,被告人宋某(未满16周岁)因上学迟到,被老师责令罚站。宋某不服,并捡起砖头击中老师腰部,致脾脏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且是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以上判决。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