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拍学生肩膀遭暴打 还手一拳家长要求赔1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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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拍学生肩膀遭暴打 还手一拳家长要求赔1万
2009年01月16日 15:27 来源:半岛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学生对老师的批评不满,对老师“拳脚相加”,老师下意识还手打了学生一拳。这一拳“惹了祸”,学生家长不依不饶,最终以老师赔偿一万元钱告终。对此,有关人士提出,学生安全受保障的同时,教师的安全同样也应受到保障。学生对老师拳脚相加

  老师还手“惹了祸” 教师安全也应有保障

  去年11月13日上午,旅顺某初中正在进行期中考试,监考二年三班的是该校三年二班的班主任郭老师。考试过程中,郭老师发现学生小邹不专心考试,和周围同学说话还做小动作,当场批评了几句,让他注意考场纪律,专心考试。

  考试结束后收卷时,郭老师再一次提醒小邹,应该把心思用在学习上。郭老师的批评教育却引起小邹不满。“他边往外走边顶撞我,嘴里说些不干净的话。 ”郭老师当时非常生气,但考虑学生还有其他科目的考试,为了不影响考试,郭老师决定考试结束后,再找小邹谈谈。

  第二天,考试结束后,郭老师将小邹找到办公室谈话。郭老师告诉记者,当时小邹显得很不耐烦,谈话过程中,郭老师伸手“拍了”一下小邹的肩膀,这个在老师看来很正常的动作,却激怒了小邹。

  郭老师说,“可能我这个动作,让小邹误以为我在打他。小邹的反应很激烈,他打了我两三拳,又踢了我两脚。”在郭老师从事教育工作的28年中,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我当时一下子就蒙了,一摸嘴角也出血了,当时我也非常生气,就打了小邹一拳。”

  这次冲突,郭老师的嘴角被打破,眼眶、额头也受了不同程度的伤。事后,小邹的母亲找到学校,称小邹的鼻子被打塌,要求赔偿。之后的一段时间,小邹母亲又将此事反映到当地派出所和教育部门。去年12月份,经过派出所民警及有关方面的协调,郭老师赔给小邹母亲1万元钱,小邹母亲认可了这个处理结果,此事这才算完。

  虽然事情已经解决,但当事人郭老师一直觉得自己很“委屈”。他想不通,老师打学生不应该,可学生打老师难道就“理所当然”?

  该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学生打老师的事在他们学校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在他印象中,近两年至少发生五六起,甚至一位教导主任也没能幸免。该老师说,这次与以往不同,之前几位老师被打都没有还手,而是选择了忍让,事情最终都不了了之,老师也都自认倒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开除学生,只能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 ”该老师认为,这次郭老师确实是气极了,一时没控制住才“惹了大祸”。

  同时,该老师表示,对于郭老师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很多老师都觉得“心寒”。“老师打学生是问题严重,学生打老师咋就没地方说理?今后如果再遇到违纪的学生,老师是管还是不管?管,再发生学生打老师的事怎么办?可不管,又有违教师的职业道德。”这位老师说。

  就此,记者采访了该校的张校长,据张校长介绍,以往小邹在学校的表现还可以,比较有上进心,但有时想法有些偏激。张校长说,在这件事中,小邹动手打老师肯定是不对的,但郭老师确实也有“不妥”之处。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与小邹生活在单亲家庭不无关系,今后学校会加强这方面教育工作。

  对此,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现行法律规定了老师或学生受到严重伤害时,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该如何确定。实际上,学校发生的很多师生之间的纠纷,达不到严重伤害的程度,且目前法律多是将学生当作弱势群体加以保护,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老师的安全保障,导致个别老师成为“弱势群体”。

  前段时间,国内曾发生多起教师受到伤害的事件,为此王金海律师认为,有关方面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障学生权益的同时,使老师的安全切实得到保障。(佟亮)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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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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