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所高校的一名大二学生,在今年元旦放假后和班上的21名同学到一家餐馆里面去吃饭、喝酒,喝醉后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面对儿子的突然死亡,其家长认为责任在校方,于是向学校提出100多万元的高额索赔。而学校则表示,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从道义上出发,愿意补偿家属3万元。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家属只好从老家叫来六七十名亲戚朋友,一天24小时吃住在学校里面。昨天(1月8日),学校愿意把补偿款提高到6万元,这名大学生的家长才愿意在调解书上签字。
“我好好的一个儿子是送到学校来接受教育的,没有想到儿子不但学会了抽烟喝酒,还养成了一些坏毛病,到现在是连人都没有了。”父亲王先生无比悲伤。他说,自己家庭对儿子的教育是非常严格的,儿子来学校读书以前是从不抽烟喝酒的。没有想到儿子在学校读了两年书后,就学会了抽烟喝酒,这都是学校教育管理不善造成的。“按照规定,2009年1月1日才会放假。从时间上来看,而去年12月31日,儿子应该在学校里面,怎么可能跑到外面去喝酒呢?学校在管理和教育上是肯定有问题的,校方领导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先生还说,儿子是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今年21岁,在学校里读大二。儿子从小就非常地懂事,有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儿子死亡后,一直没有把孙子死亡的消息告诉80多岁高龄的爷爷、奶奶,怕两位老人无法承受。
由于该学校已经放假了,学生都回到了老家。记者经过多方寻找,终于联系上了小王的一个同班同学。该同学非常地警惕,在电话中只简单地告诉记者,12月31日学校放元旦小长假,当天下午,班上的一些同学就提出要吃饭喝酒,聚一聚,于是大家就开始筹钱,你10元,我20元,他15元,筹了几百元钱后,20多个学生就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里吃饭。当时坐了两桌,大家都提议喝白酒,席间几乎每个同学都喝了白酒。“由于我没有和小王坐同一张桌子,他究竟喝了多少白酒我不清楚,但至少有一二两白酒。”
据小王的同学称,他们一共喝了好几瓶白酒,大部分人都显得有些醉醺醺的样子,小王当场就醉倒了,最后被同学护送到附近一个宾馆住下。这位同学说:“由于我家中有急事,吃完后就回家了,后面的情况就不清楚了。”
儿子突然离去,其父母悲痛欲绝后向学校索赔104万元的高额索赔,其中精神损失费72万余元。
据学校有关领导介绍,去年12月31日下午,学校放元旦节前,全校师生都集中点名,学校有关领导还提出了严格要求,愿意离校回家的学生要持请假条到班主任老师那里去请假,只有得到班主任老师批准后才能够离校。小王在得到班主任的批准后,与其他的21名同学相约到教场中路一家餐馆里面喝酒吃饭。当晚8点左右,小王酒醉后住入一家宾馆里面,宾馆服务人员见到其醉酒很严重,而且样子很难受,就叫他到医院去治疗。在其余几名同学的陪同下,小王被送到省红会医院抢救,到晚上9点20分左右,医生宣布其已死亡。陪同的同学立即将此事告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立即逐级向学院领导汇报。晚上10点半,学院有关领导赶到医院了解此事,并报警。经过警方初步检查,小王系酒醉后呕吐物堵塞而窒息致死。
学院副院长说,经过警方调查,小王死亡原因定性为饮酒致死。学院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学生是禁止喝酒的。而且在平时教育管理中,各级领导、班主任老师也都多次强调,学生不允许喝酒。从宣传教育的角度来说,学院早已经做到了,20多岁的小王属于成年人了,具有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尽管学院没有责任,但从道义上来说,学院参照外校类似事情的标准,以及教育部等的相关规定,愿意给予死者家属3万元的经济补偿。
经过数次的协调后,昨天下午,学校愿意把赔偿金额提高到6万元,家属才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愿意调解。(周平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