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 教育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情况。教育部政法司司长孙霄兵在发布会上指出,各个学校不同的特色,更多要由学校来发挥,寻求自己角色定位,寻求自己的形象,这样一个意识在《规划纲要》要加以体现,也就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特别是在改革当中要强调学校的改革。
记者提问:我们一直都强调学校要有办学特色,它是推进素质教育重要的表现之一,也是提高国家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最近我们看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家科技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到过,不能把学校变成千篇一律,都是一个模子出来的。我们走进一些小学、中学大学的的确确会看到,很多学校整体感觉是一样的,并且也有重复或者相似的地方,可能一些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会缺乏一定的自主权,不知道教育部对这一点怎么看,会不会出现百家争鸣、百花争艳的现象?
孙宵兵回答说,所谓的“学校自主权”这个概念准确的讲是“高等学校的自主权”,法律是这样理解的。关于中小学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这样一个法律概念上的自主权,但是也会有一定的自我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但是这两者在法律上有规定和没有规定不一样。因为按照《高校法》的规定,高校的自主权具体有七项,在法律规定上已经具体和明确了。
孙宵兵进一步解释,中小学规定是实行校长负责制,因此校长可以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要求对学校进行管理。这与中小学、大学是有比较大的区别,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要体现一致,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实行统一的要求,比如说教育教学、课程教材、入学制度。比如说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考试入学,这就跟高中、大学不一样。
谈到各学校如何发挥出不同特色, 孙宵兵认为:首先,教育管理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更多的调动教师、校长办学的积极性,要调动家长和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管理的权限通过转变职能更多的赋予学校。同时,学校、教师、校长和家长要更多的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努力的形成各有特色的局面。(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