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08年受理群众投诉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总件数比去年下降19.6%。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奠定基础。
据了解,我市比国家规定提前一学期,对6个新城区区政府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从2008年秋季开始,对全市所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
2007年,我市为农村教育新机制改革、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以及城镇低保家庭“两免”等,投入专项资金2.74亿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小学生均265元、初中415元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1.16亿元;全年共补助农村寄宿生生活费3.15万人次,补助金额达1000 多万元。
从2007年起,各区也疏堵结合,促进中小学规范办学收费行为。江汉区投入600万元,江岸区、硚口区各投入100万元,用于解决补课收费、校园保险、学生饮用水等办学经费特殊困难;2007年秋季起,洪山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零收费。
市教育局2008年共收到群众咨询、反映问题148件,另收到各新闻媒体转去的群众投诉77件,所有涉及教育的问题已全部办结。
2008年春、秋两季开学之初,市教育局对群众举报问题较为突出的57所学校逐一调查核实,查处68所违规收费学校,严肃处理了调查核实的违规补课、违规收取服务性费用等问题。
去年,市教育局还通报了违规收费学校45所,清退违规收费金额51.59万元,受政纪处分3人,受其他处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