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4日),山东交通学院一名大四学生向本报反映,因家庭困难,他从去年9月份至今没有交学费,学校向他下发了退学告知书。
这位学生说,他欠交的学费有4200元,元旦前,他收到了学校发来的退学告知书。他家里实在困难,并不是故意拖欠。
据了解,收到退学告知书的并非只有一名学生。昨天,在山东交通学院,记者看到了学校给一名学生的退学告知书。上面写道:“你开学至今未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交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你进行退学处理。如果你对处理有异议或有特殊情况,可向所在系反映,学校将于元月5日送达退学处理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
针对学生反映的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交通学院相关负责人。这名负责人说,经过多次调查,他们发现有一批学生故意不交学费。为了催学费,他们下达了退学告知书,但这并不是最终处理意见。学校将再次核实这些学生的情况,如确有家庭困难者,学校将会让其缓交或者办理助学贷款等,“我们不会让任何一名学生因为交不起学费而退学。”
这名负责人还说,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这些收到退学告知书的学生基本上都属于有钱不交学费的。(段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