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住宿费 绵阳女生被海南大学“请”出考场
2008年06月27日 11:33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四川绵阳市女学生小楠因1200元的住宿费未交,期末考试前被学校从考场“请”出。对此,海南大学的老师回应称,这是根据学校规定做出的决定。
小楠是海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06级的学生,25日是期末考试的第一天。考试前,辅导员曹老师曾打电话告知,2007年9月至今,尚未交1200元的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学校规定,不能参加期末考试。但是,她还是走进了考场。直到考前一刻,监考老师把她“请“出考场。
小楠说,她老家在四川绵阳市,是地震灾区之一。此次地震,家中的房子虽未完全倒塌,却也不能住人了。由于家庭困难,为了不给父母添麻烦,从2006年开学起,她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通过自己勤工俭学挣来的。小楠表示,由于未交1200元住宿费,2008年1月,她虽然侥幸顺利参加了学校的期末考试,但是如今却被告知考试成绩无效。小楠说,她希望拖欠的费用能缓交,以及2008年1月的考试成绩能有效,因为她全部考试合格。“欠费是事实,但是,我一定会交清拖欠的住宿费”
小楠的辅导员曹老师表示,根据学校规定,没有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学期末将被暂停考试。曹老师表示,小楠的家乡是地震受灾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对于小楠的家里情况,他也得知一些。地震发生后,学校也为家里受灾严重的学生发了一系列的补助,但是,小楠的家庭达不到接受补助的要求。 (西安晚报 王文)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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