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生王林辉,两年修完3个专业的学分,因学校声称“政策有变”而没能拿到另两个辅修学位。昨悉,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新政策不得“溯及既往”,学校须在30天内将王林辉辅修的两个学位资格,提交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2004年9月,王林辉作为“插班生”,被武汉大学录取,就读于政治与行政学专业。同年,他辅修哲学学院、WTO学院的哲学、WTO商学专业。2006年6月,他修完3个专业,因英语成绩未达到校方规定的授予双学位的条件,只拿到了本专业的学士学位。经与校方协商,去年6月,他回母校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获得462分,超过学校的425分合格线。
随后,他分别向哲学和WTO学院申请哲学和经济学学士学位,两院的学位委员会负责人均签署“同意授予”,但学校相关人员以政策有变为由,对其补授学位的要求久拖不决。无奈之下,他将母校告上法庭。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2004-2006年间,授予学位的政策出现两个版本。根据2004年3月的《武汉大学双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规定,毕业后两年内回校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通过的,可考虑补授辅修学士学位。而到了2006年3月,学校根据湖北省政府学位办2005年发出的一份通知,“学校不能随意向往届毕业生补授学位”,而颁布了新的双学士学位授予政策——“毕业或结业时未授予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再补授”,该政策“自2006届毕业生开始施行”。王林辉恰好“卡”在这条线上。
法院认为,根据“信赖利益保护”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校方应按2004年的“老版本”,将王林辉的双学位资格问题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颁发学位证书。(记者 金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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