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称,离婚后孩子由男方负责;丈夫则表示,救孩子要紧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研二学生李永(化名)在和女子向茗(化名)认识10天后闪电结婚,本月21日,向茗早产生下一子。昨日,记者从向茗处了解到,他们夫妻已拟好《离婚协议》,准备于近日到沙坪坝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向茗家时,她正躺在床上休息。“由于双方了解时间较短,缺乏感情基础,性格不和……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一份手写的《离婚协议》上这样写着。协议末端有李永、向茗的签名,并按了手印。向茗说,《离婚协议》是头天晚上拟好的。
“都怪当时同意他们仓促的结婚。”向茗的母亲有些自责。
向母说,考虑到女儿已经27岁,为了给大龄女儿找个归宿,所以李永来家里提亲时,他们就答应了,“他来提亲时很诚恳,将自己生于农村的家庭情况全盘托出。我们想他是个研究生,又诚实,女儿嫁给他,以后日子会好起来的,所以同意了。”
向茗说,她和李永结婚后,在西南政法大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刚结婚那段时间很幸福。”向茗说,日子久了,李永开始嫌她不会做饭,此后两人因琐事三天两头吵架。去年10月,向茗怀孕,考虑到两人生活并不稳定,向母建议流产。向茗再次产检后,发现是双胞胎,李永和她都决定留住孩子。
向茗说,在她怀孕期间,李永也没有找工作,白天睡觉,晚上上网。“在怀孕期间,他多次要求同房,最后才造成胎膜破裂早产。”向茗哽咽着说,她之所以答应李永,是因为很珍惜这段婚姻,不希望失去李永,“如果不答应他,他甚至在冬天的晚上不让我盖被子。”
面对即将结束的婚姻,向茗有些伤感,“我知道他不是真心对我的,但我在这段感情中投入太多了。”她说,之所以同意离婚,是因为两人的确无力抚养孩子,“离婚后孩子由男方负责。”
对于向茗的抱怨,李永没有太多的反应,他只是说:“救孩子要紧。”
“一般来说闪婚都带有目的性。”重庆婚姻危机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曹女士称,“闪婚”通常有3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年龄大,二是为了落户,三是有强烈的性需求。
曹女士说,婚姻意味着责任,“生而不养,这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没有担负起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记者 朱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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