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想按学期缴纳捐资助学费 学校:必须按学年缴 教委:学校做法不应该
昨日,市民陈先生打进本报热线966988投诉,因为没按学校的要求以学年为单位缴纳捐资助学费,他在小学读书的两个儿子都被停课。
家长:两个儿子被停课
陈先生老家在丰都县。他称,他从1986年开始就在主城区打工,去年将两个儿子转到位于渝中区新华路的新华小学读书,现在小儿子读二年级,大儿子读四年级。由于户口不在该校招生范围,进校时向学校缴纳了两个孩子一学年的捐资助学费共2500元。
最近,他在该校附近买了一套房。迁户手续即将办下来,届时可以不向该校缴捐资助学费了。今年9月开学时,他向学校提出按学期缴纳捐资助学费,却遭到拒绝。他多次与学校协商无果,捐资助学费拖延至今未缴。上周五,两儿子放学回家后哭着告诉他,学校不准他们上课了。
昨上午,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新华小学,发现他的两个儿子的确没在教室内。随后,记者在4楼教导处办公室看到两名孩子。他们告诉记者,早上来上课时,还没等他们走进教室,老师就分别将他们带到这里,上午的课一节也没上。陈的大儿子告诉记者,听到旁边教室传出朗朗读书声,他也好想回到教室上课。小儿子也附和着说:“想和同学们一起上课。”
学校:将孩子“带离”教室
新华小学教导处赵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学校规定对户籍没在学校招收区域的学生,必须以学年为单位收取捐资助学费,每年学校都要按照缴费发票将学生的学籍按在籍学生和借读学生分类。
赵主任说,每位学生每学年捐资助学费为1500元,学校对陈先生的两个儿子实行了优惠,总共只收2500元。如果户口迁移办下来,学校将退还多收的费用,但陈一直不同意,拖延至今不缴费,学校催促过多次。上周五,陈先生称如学校不同意按学期收费,就让孩子转学。学校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就将他们“带离了教室”,让他们在办公室做作业,还有专门的老师在辅导。
随后,赵主任带记者来到学校传达室,指着门外张贴的物价局收费标准牌说,他们是按借读费的标准收费,没有任何违规。
记者注意到,牌上没有捐资助学费一项,借读费标准一栏注明为每生每期750元,未规定以学年为单位收取。
教委:学校做法不应该
随后,记者将此事向市教委反映。
该委行风评议办公室一名姓汪的工作人员表示,捐资助学费是政府倡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教育事业捐助的款项。它遵循自愿原则,不是强制性的。政府还特别强调捐资助学费不能与学生的入学挂钩。
汪介绍,学校对跨区域读书的学生收取的费用应该是借读费。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共同制定的标准,每生每期应收750元,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以学年为单位收取。虽然有学校自行规定按学年收取,家长仍可以选择以学期为单位缴纳,学校以此为由不让学生上课的做法不应该。他表示,将立即通知渝中区教委协商处理此事。记者 任文劼 实习生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