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佛山广大师生关注的中小学生“警纠校处”制度近日有了定论。记者从佛山市政协获悉,佛山市公安部门近日对该热点提案作出回复,考虑到中小学生身心尚未成熟、承受能力脆弱,暂不将学生交通违章情况通报学校并与学生考评挂钩。
政协委员建议“警纠校处”
今年2月,佛山市政协委员王伯超建议在佛山市建立“警纠校处”制度,即中小学生一旦发生交通违章,警方除现场纠正其行为外,还将反馈至学校,学校将据此进行教育,将违章行为写进个人操行评定,与学生的综合考评直接挂钩。
王伯超通过调查指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走斑马线过马路等违章行为中,总是不乏中小学生的身影。中小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处说,有可能造成可怕的交通事故,导致令学生和家长都追悔莫及的后果;从大处说,这是中小学生缺乏社会公德的一种表现。
因此,王伯超委员建议,在佛山市建立“警纠校处”制度。即中小学生每人配发一张联系卡。当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时,民警会予以纠正,并在联系卡上注明情况;同时通过系统网络反馈至学校,学校将据此进行教育,有些违法行为可写进个人操行评定。
公安部门:暂不实施
佛山市公安局在提案回复中指出,目前全市“交通安全文明学校”覆盖率达95.7%,达到市、区级“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标准的有78所。“警纠校处”是创新现行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模式、丰富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手段很好的尝试。
但综合表现评定关系到学生的毕业、升学等切身利益,影响较大,且中小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身心尚未成熟,承受能力脆弱。因此,将学生交通违章情况反馈到学校,并写进个人操行评定,有可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综合这些情况,公安部门表示暂时不会将学生交通违章情况通报学校。
公安部门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与教育部门一起制定一套完善和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在纠违、信息反馈、教育等方面进行规范。
支持:不通报是对学生的关爱
不少家长和老师认为,不通报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体现了对中小学生的关爱。
佛山二中的李老师昨天表示,学生交通违章情况比较普遍。中小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心智尚不健全,应该给他们创造成长的机会,而不是一发现违章就通报学校处罚。
女儿正在上初三的孙小姐也担心,将学生交通违章情况通报学校并与考评挂钩,会给学生带来心理包袱,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反对:给点“颜色”看有助成长
也有一些家长认为,中小学生交通违章通报学校无可非议,交通违章就应该从小抓起,让学生从小就养成良好的过马路的习惯。
市民章先生认为,对中小学生的要求应该严格一些。适当的时候给孩子一些“颜色”看看是对孩子的严格要求,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好处的。“让孩子知道乱闯红灯是要受处罚的,这样才能增强他们的自觉性”,章先生说。 (记者肖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