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上午在昆明召开的全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上获悉,云南省委决定今年选聘1万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基本实现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的计划。
今年的选聘工作4月份启动、8月下旬完成。选聘的对象是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重点对象是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购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外,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从2010年起,县(市、区)乡(镇)两级党政机关当年的公务员招录岗位,主要用于任职满2 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县(市、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每年招考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期满2 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为确保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出来,今年将推行选聘加分政策。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辛桂梓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通过建立完善配套保障、岗位培训、跟踪培养、正常流动制度,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后备干部来培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来使用,让大学生村官肩上有责任,工作有目标,干事有动力,为他们在农村干事创业、锻炼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辛桂梓强调,今年的到村任职大学生选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各尽其责,齐抓共管;要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到村任职大学生选派好、服务好、管理好,让他们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奉献青春,贡献力量。(张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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