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金融危机袭来时,就业歧视似乎又有了新的“生机”,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就业竞争为部分企业“超高标准”招聘提供了新的“土壤”
进入4月,职场热闹非凡:频繁举行的各类招聘会、人头攒动的招聘现场、手握简历焦灼的求职者,伴随的,还有那些奇奇怪怪、令人无奈的所谓招聘条件。
女的不要,个矮的不要,应届生不要,不会喝酒的不要,不会跳舞的也不要……赫然高悬在一些用人单位的招聘启事上。
中国传媒大学应届毕业生小李,是今年求职大军中的一员。简历复印了上百份,每天在各大招聘网站中穿梭的她,至今仍是一筹莫展,工作没有着落。“有一次在网上浏览招聘信息,好不容易看到一个适合自己的,点进去,一长串的招聘条件,自己都符合,欣喜地拉到最后一条,却看到‘只限男生’,心里立刻凉了半截。”
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同学坦言:作为求职者,面对这些明显带有歧视色彩的条款,无奈也无能为力,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旨在稳定就业形势,缓解就业压力,促进良性、和谐就业环境形成,其中明确规定,因民族、种族、宗教、性别、身体残疾、身患传染病、出身农村而歧视劳动者的行为均属就业歧视,劳动者“可根据法律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公平就业的权利”。该法实施以来,就业歧视现象曾一度得到有效缓解,不合理条款销声匿迹或由明转暗,如今这些歧视条款又“重出江湖”,且公开出现在企业招聘条款中,原因为何?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不仅给经济以极大冲击,且给近年人数激增的求职者带来新一轮压力。失业返乡的农民工和高等院校扩招带来的大量劳动力资源使得就业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在近百人甚至上千人竞争一个岗位的情况下,就业歧视似乎又有了新的“生机”,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就业竞争为部分企业“超高标准”招聘提供了新的“土壤”。
但是,这些并不能成为某些用人单位公开进行就业歧视的“理由”,更不应成为违反法律的借口。当前,各地政府在社会保险、减免税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不仅仅是为企业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也是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者。企业作为落实就业的最直接一环,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更应严格执行法律,切实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就业歧视问题存在良久,单靠一部法律还不能彻底消除,需要相关部门不懈努力,持之以恒。尤其是遇到经济不景气、失业率高的时候,更应该加强监管。
反就业歧视和贯彻《就业促进法》,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强化法律监督,也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招聘行为,培养其社会责任感。此外,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也是改变就业歧视状况的有效手段。
当然,也应提醒盲目求职而忽略歧视条款的求职者,在遭受侵权时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媛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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