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近日下发通知,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据介绍,“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总体目标是:2009年至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进一步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
通知明确,见习单位应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之前,要指导见习单位和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指定专人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工作指导,努力提高见习质量;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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