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通知要求各地力争实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 。
通知指出,此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服务对象是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其中的困难毕业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日常免费就业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毕业生求职就业的需求特点,确定每一时期的重点工作和专项服务活动内容。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前,重点做好适合于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收集、组织企业进校园、召开专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等帮助毕业生求职的服务活动;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后,重点做好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见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等服务活动;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政府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要加强配合,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并做好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工作和就业援助工作。
通知强调此次活动的目标,一是力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二是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三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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