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不公开薪金的单位感觉不正规
劳动部门:不应找借口规避新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这是明年起将施行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文规定的内容。
然而,很多用人单位却表示,明确注明薪金待遇“难度很大”。劳动部门对此回应:可以灵活处理,绝不能回避规定。
用人单位
薪金组成部分多,写不清
在武汉市汉阳、武昌等地的劳市上,几家商业保险销售机构招聘人员表示,员工的薪金由底薪、提成、佣金、奖金,其他保险和福利等若干部分组成;而且不同险种的销售提成有20%、40%等许多种,要是都明细地写出,再加上岗位介绍,单位简介,恐怕一两张海报都不够,招聘现场根本摆放不下。
几家外地制造业企业也表示,工种不同,对求职者学历、资质的要求不同,薪金待遇可能有3倍甚至更高的差别。“写出来也不能作为参照,也写不下”。
薪金是公司机密,需面议
在武昌某人力资源市场,有3家销售公司的岗位招聘简介上一个薪金数字都没有提到。招聘人员回应:“同行竞争激烈,从薪金上可以得知我们的销售情况。因此只有在面试的时候我们才会和求职者讨论薪水问题。”
记者询问“假如竞争者冒充求职人员来面试,不是更能摸清公司薪金福利的情况吗?”对方没有作正面回答。
此外,还有用人单位表示,专业人才的薪金应由单位技术人员与应聘者商谈,招聘部门人员不了解,也不能确定技术工资。
苏泊尔薪金一目了然
在武汉苏泊尔的招聘海报上,记者见到一组分门别类,直接清爽的各工种待遇表。操作工试用期每天25元、以及各工种转正后工资待遇、按计件产量计算的绩效工资、岗位平均工资、基本工资和所办保险。还包括员工食堂饭、汤免费供应都写进了海报。
苏泊尔生产部陈经理说:“我们是实实在在需要用人,把工资福利写清楚,便于求职者选择,也省去我们重复解释。”
求职者
不公开薪金的单位不正规
湖北工业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大四学生小王在一家没有标出薪金待遇的营销单位台前与招聘人员谈了十几分钟,最终放弃了这个机会。他说,自己已经知道《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约束用人单位的一些条款。这次去那家不公开薪金待遇的单位了解情况,只是随便问问:“果然感觉单位不太正规,底气不硬。”他表示,回去要提醒同学们,不要选择不规矩,不愿明说待遇的用人单位。
劳动部门
新规须执行,操作可灵活
湖北省劳动厅就业处处长刘鸿表示,明年起,各级劳动部门肯定要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严格贯彻实施,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对于个别具体情况,在不违反规定的总原则基础上可以灵活处理。如对浮动范围大,灵活机动的福利待遇,可要求用人单位给出一定的参考范围;可以在向劳动者发送的宣传单上注明用人单位平均工资等。以薪金是公司机密为由拒绝对求职者透露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各级人才招聘市场都有准入工资指导价位,不透露福利待遇的用人单位其发展状况和行业信誉都是值得怀疑的。
他说,劳动者在新规开始施行后,在招聘过程中遇见投机取巧,消极规避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和举报。(叶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