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但是你看这个实际情况到底怎么处理,因为刚才短片里面提及了,村子里面没有抚养像这种父母双亡孩子的机构,如果给他送到养老院,孩子本身也不愿意,到底应该怎么办?
王锡锌:
对把孩子送到养老院,敬老院里面,本来都是老人,因为孩子在那里,不仅仅是要一个安身之所,他要有这种情感上的交流。所以我觉得在这里,其实我们发现一个,的确我们片子里讲的困境,这个困境不仅仅是从结果意义上来说,你看是儿童面临的困境,但实际上可能是我们监护制度所面临的某种困境。为什么呢?我们今天讲,从儿童的监护来说,监护本身是为了保障未成年这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生长而设计的一种保护制度,监护的根本性意义实际上是照看、保护,是以儿童为中心来设立的。这种照看、保护不仅仅是养活他们,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能够身心健康的长大,所以必须要落实到情感的投入,村委会在这个意义上,其实他可能是按照民法通则16条里面所讲的,最后如果你实在找不到人,来看护保护他们,村委会来承担这样的责任,但村委会的责任,在这里可能仅仅是一种来养他们,而不是真正的能保障他们健康长大。
主持人:
你看我们国家相对对于这个特殊的领域,比如说抚养儿童监护权有很多法律,法律规定是不是能够真的在现实中有特别落实,能够执行下去,因为就像一对小兄妹一样,他们怎么长大,刚才您说了有人管他们长大,但是谁来管他们健康地长大?
王锡锌:
法律的规定的确有很多,但是我们现在关于儿童监护制度最重要法律依据还是民法通则16条的规定,刚才那个律师也讲到。实事求是地看,民法通则1986年制定的,到今天来看肯定有许多规定已经落后于我们社会形势的发展,比如说我们刚刚讲到儿童一定需要有一个监护,监护最重要的是要保护他,他需要一个人,本来应该是父母,但是父母如果说因为特殊的原因,父母不能监护,由祖父母,然后到兄姐,如果实在不行的话还有其他亲属,实在不行,可以由一些所谓父母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这法律规定好像看起来很全了,但是要知道,所有这些机构如果有机构来监护的话,其实机构是很难有情感的投入的,你可以给他提供衣食住行,但是情感这种投入需要落实到家庭,落实到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的规定很多,但这些法律的规定可能有些方面也已经滞后了。
主持人:
刚才我们关注的那对小兄妹是父母已经不在人世,这是一种情况。还有另外一种情况,父母虽然在身边,但是他们却不懂得如何管孩子,比如说我们也从媒体上接到过这样的报道,父母虐待孩子,接下来我们不妨看一个虚构的影片——刮痧,看看这种情况是怎么样的。
(播放短片)
解说:
2001年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出品的电影《刮痧》以中医刮痧疗法产生的误会为主线,表现了东西方文化差异这个主题。
在电影中,五岁的华裔男童丹尼斯肚子疼,爷爷就给他刮痧,而刮痧后皮肤上的瘀青被人误会是丹尼斯受到虐待后的痕迹。
字幕提示:
电影《刮痧》
我们相信,这些照片足以证明丹尼斯一直生活在危险的环境中,应该受到儿童福利局的保护。
解说:
两国文化的不同导致的误解,最终使丹尼斯的父亲输的很惨,法官判定丹尼斯由第三方机构——州儿童福利局监护。
法官:
我决定丹尼斯由儿童福利局监护。
解说:
观众在最终电影影片一家人大团圆的结局感动的同时,也注意到了儿童福利局这个机构。
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父母达不到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的要求,以儿童福利局为代表的儿童权力捍卫机构,会将儿童带离混乱的生活环境。
字幕提示:
你说什么?一定是误会了。
什么?儿童福利局是干什么的?
这是市法院签署的特殊监护法令。
监护什么?
儿童福利局认为,这孩子长期受体罚和忽视。
解说:
如果法院判决剥夺孩子父母的监护权,儿童福利局会暂时将儿童接收照料,并着手寻找一个合适的家庭来收养这个孩子。
主持人:
这个故事本身是虚构的,但是我们在里面看到了一个实在的机构,就是儿童福利局,我们国家的法律里面有没有相应的,跟它对应的,比如说当父母管不好,管不好孩子的时候,我们的法律里面有没有相应的去管孩子的机构?
王锡锌:
我们现在应该说也存在着,在宏观的功能上好像比较类似的机构,比如说民政部门,应该对儿童有这样一种特别的保护,但是应该看到,我们原来讲监护,监护这个制度是以儿童合法权益,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的保护作为核心的,核心他的首要第一位责任其实是家庭,但是家庭如果不能够很好地尽到对儿童保护责任的时候,国家必须要介入,所以像国家专门性,公职监护机构,其实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回到我们国家情况来看,法律尽管好像提到这样一种机构的角色,但是这种机构在具体落实对儿童基本的权益和福利保护上,他的规定很不具体、很不细致。我们现在实际上也有孤儿院、救助站,还有一些福利院,这些都是临时性的,主要承担的还是来养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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