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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为主”原则
尽管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书桌也许并不算安稳,但是在多方参与努力下,目前,从政策上,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可以为农民工子女安下一个书桌。根据中央的有关政策,对于打工子弟教育采取“两为主”原则。一、以公办学校为主;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
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国务院文件要求,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标准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国务院文件在重申“两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做好统筹规划;二是足额拨付公用经费;三是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
此外,国家还有相应的政策引导,让各地更重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时候,只要符合当地政府设定的合理的条件,就可以和城市当地的孩子一样接受平等的、免费的义务教育,不能再向这些孩子收取额外的任何费用,比如“择校费”等等。可是各地政府执行情况不一,问题并未完全解决。(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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