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四平告诉记者,他清楚记得,4月30日那天,武大4个部门的人下午约三四点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住院部呼吸内科40号病房,对着病床上的张在元宣布,他被学校辞退了。
陈给记者出具了一份盖有武大公章的“终止聘任合同证明书”,其上写着:“张在元,身份证号码××,于2005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受聘为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教授,并签订聘任合同,现合同到期,于2009年4月30日终止聘任关系。”
“他解聘的日期提前了4个月”,陈说,张在元的法定聘任四年的任期起止期限应从当时三方签字时间2005年9月1日起到2009年8月31日为止。
他随后又出具了一份武汉大学《聘任合同》。在这份有受聘人张在元签名的合同附件上显示,合同签字日期为2005年9月1日。
但就在这个合同正文中,有关聘任期限的时间则有明显的修改痕迹。记者看到,这份合同中原本显示为铅印字的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现在则在原数字上用手写修改了3个数字,其修改过来的数字为2005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数字修改处盖有“武汉大学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公章。
陈四平说,张在元的聘用合同在张的办公室里没找到。这个被修改的合同复印件是后来找学校要到的。
陈四平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学校在聘任日期上动了一点小手脚,提前解聘是为了甩包袱。他认为,这种单方面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违法无效;另一方面,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像张在元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能解聘的。
张在元家人:
欠医院40多万未付 自己掏钱在外买药
17日上午,记者前往武大中南医院内科住院部4楼40号病房。在一单间病房中,59岁的张在元身上布满各种医用管,来了人,他能眨眼示意。但他全身不能动,也不能说话,靠呼吸机维持生存,看起来四肢肌肉严重萎缩,骨瘦如柴。
2006年张在元遭遇车祸。当年底发现身体不适,随后被确诊患有肌无力病。期间看过多家医院,2008年2月转到武大中南医院。
张在元这种病据说与美国著名科学家霍金的病有些类似,目前医学界无特效疗法。
张的夫人陈翠梅17日告诉记者,从今年国庆节起,武大就未支付张的医疗费用,医院于是撤走了生命监护仪。目前已欠医院40多万元费用。去年8月,她听武大人事部杨部长说,张在元的费用,学校出80%,家属出20%。陈四平证实,当时还有三位校方人员在场。
陈翠萍说,张在元医疗费前后所花不到100万元,武大已支付了不到60万元。从今年国庆节起,张在元所需药物都是她自己掏钱到外面去买的,每个月花费约一两万元。
陈翠梅还告诉记者,张虽受聘为武大城市设计学院院长,但没要学校和所在院系一分钱,完全是为武大作贡献。张生病后,为照顾方便,她向学校提出要一个房子,4 月30日武大宣读终止聘任合同后,大约5月1日左右,武大就给她的住处发了一个书面通知,“要求一个星期走人”。
陈翠梅认为,张在元是被武大提前解聘的,但不知学校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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