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银行的身份信息还没恢复,银行卡办不了,真不知道将来还会遇到什么问题。”
10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同班同学罗彩霞上大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11月13日,北塔区人民法院向中国青年报证实,王峥嵘未通过该院提起上诉,该院也没有接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卷通知。
11月4日,媒体披露了王峥嵘被判刑的消息。罗彩霞表示,感谢国家公诉,无论王峥嵘被判多少年,都是对自己行为的肯定。
但身份问题还在困扰着她。“我最关心的是恢复我的身份信息,可判决一点儿没有涉及。”罗彩霞说,“别人对我妈妈说恭喜,她和我一样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只希望我的身份信息不再受影响,可还是遥遥无期,宣判了又能怎样呢?”
罗彩霞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入读天津师范大学时,学校为新生办理了身份证和银行卡。因身份证和银行卡丢失,今年7月6日,她重新申办时被银行告知,银行卡还是不能办理。今年国庆节后又去办银行卡,还是不能办。
今年3月初,罗彩霞到银行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绝,王佳俊冒名顶替她上大学事件才意外曝光。
“现在银行身份信息还跟3月见到的一样,名字是我的,照片是王佳俊的。”罗彩霞说,银行的人都认识我了,可他们说身份信息不能更改,要我找公安部门。到公安部门查询,我的身份信息都是对的,公安局要我找银行。他们都说和自己没有关系,我也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因为不能办理银行卡,罗彩霞只能借用同学的。也正是由于“罗彩霞事件”曝光,她身边的很多同学都去查看自己银行卡的信息。一名来自甘肃的女生还真的发现了问题,她的身份信息中照片竟然是一名中年男子。
“她把照片寄给当地公安部门不久,银行身份信息就改过来了。我的却不知道怎么办。”罗彩霞说。
更让罗彩霞苦恼的是,就在王峥嵘被判刑的消息被公布后不久,一则《罗彩霞10万元索赔请求未获法院支持》的报道被广泛转载。该报道一方面称“罗彩霞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352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的诉讼请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一方面引用王峥嵘的辩护律师的说法,称王峥嵘在得知罗彩霞知道王佳俊冒用了其名义入读大学后,主动与罗彩霞联系,尽力挽回对罗彩霞的损害,消除不良影响等。
对这则“索赔失败”的报道,罗彩霞的委托代理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称其“系误读”,罗彩霞则斥其为假新闻。
罗彩霞对记者说,今年6月,一名自称邵东县公安局人员的男子用座机联系,要求她回邵东做笔录,并告知她的案件已经到了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可律师回拨电话后却被告知不是邵东县公安局。
此后,罗彩霞对王峥嵘刑事案件进展一无所知。“我和我的家人从来没有向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怎么会说我索赔失败呢?对于公诉案件的开庭我和律师都毫不知情,且我也非原告,哪来的‘至今为止,未接到罗彩霞的上诉请求’之说呢?”
罗彩霞说,王峥嵘得知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败露后,并没有立刻主动和我联系,反而要求我更改身份证号码,放弃已考取的导游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二级证等证件,并提出支付一年导游工资,让我重新考取导游证等无理要求。“索赔失败”的报道让很多人误解是我不给人家改错的机会,说我得理不饶人,让我百口莫辩,受到很大的精神伤害!
实际上,罗彩霞遭受攻击和谩骂并不是从这则报道开始。今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以《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为题独家报道了“罗彩霞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后,网络上出现了很多声援罗彩霞的帖子。然而,进入6月,“让我们关心王佳俊,因为人道;我鄙视罗彩霞,因为她的行事方式”等帖子大量出现,这些帖子指责罗彩霞“得理不饶人”、“害了王佳俊”等。
一夜之间,网络舆论从“挺罗”变成了“倒罗”,罗彩霞难以承受各种谩骂和攻击,只能跑到沈阳一远房表哥的学校躲了起来。
“对一件事,大家的看法可以不一样,毕竟世界观不尽相同,但骂我的帖子中不排除某些人用心险恶。”现在,罗彩霞已经能用比较平和的心态看待网络上的留言了,当同学昵称她“彩彩”的时候,她还纠正说:“别叫我彩彩,叫我‘罗毒蝎’、‘罗恐龙’,要不叫‘罗芙蓉’。”
甚至,有一次她还专门整理了网上谩骂她的文章,准备发在自己的博客上,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因为太多了!”
被改变的不止是罗彩霞一个人。
因为最早从王佳俊妈妈杨荣华那里确认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实,她的姨妈曾被杨荣华多次追着咒骂。并受到了“第一个就要打死她姨妈,她是罗彩霞的幕后操纵人”的威胁。
“我姨原来大大咧咧、无忧无虑,现在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我们原来的生活单纯又简单,忽然接触了太多的东西,再也不能回到原来的状态,这件事对我们家一辈子都是阴影。”
只有爸爸的变化让她高兴。爸爸只有初中文化,原来不关心新闻,上网只会看电影。现在一有女儿的新闻就会给罗彩霞打电话。
相对王峥嵘的刑事案件,罗彩霞更关心自己的民事诉讼。2009年5月,罗彩霞以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起诉王佳俊、王峥嵘、贵州师范大学等7个单位和个人,索赔经济损失3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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