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察厅从2003年至2007年连续5年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认为“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工程建设一直居于前两位,并逐渐在前移,从2005年至2007年,一直盘踞在第一位。2006年至200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1880件,其中工程建设领域查结396件,占21%,居各领域之首。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主体,又是党政领导干部和项目主管人员。
相对于社会大环境来说,高等院校是个小环境,这里具有先天的淡泊。但是,淡泊后面的防线特别脆弱,社会各种腐败蜂拥而至,很快就将高校领导卷入腐败之中。
作为某高等院校领导的辩护律师,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韬对高等院校领导涉案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说,一些高等院校领导在基建问题上频频落马的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
一是建设领域腐败通病的“辐射”。“工程建设领域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法规制度缺失”,是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包括高校领导频频落马的主要原因。
二是高校领导免疫力低下。高校过去没有搞过大的工程建设,当高校领导面对巨额的投资时,心态不正,有一种“权力过期作废、不占白不占”的心态。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病毒,社会各色人物都侵蚀过。而对于原来相对封闭、没有经受腐败细菌病毒感染的高校领导来说,其抵抗力低下,很容易受侵蚀。
三是一些高校领导缺乏监督,高校内部“高度集权”。高等院校是一个小天地,行政级别与省教育厅同是厅级,干部任命不受教育厅的约束。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其监督有时无暇顾及,驻校的纪检监察则是在其屋檐下,无法有效监督,而社会监督也无法深入其中。于是,高等院校的管理还长期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管理体制存在漏洞。相对党政机关来说,对高等院校的监督存在缺失,所以有个别高校上马的工程项目,其校领导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视招标、政务公开等程序如无物。
纪委试图扎紧“篱笆墙”
据介绍,我省龙子湖高校园区原来受土地的限制,有很多院校的基建工作没有展开。现在,新的土地规划已经获国家批准,一些在建或原来没有开建的高等院校,从现在开始将面临一个新的建设高潮。
如何防止“大楼建起、干部倒下”,省纪检监察部门从去年开始,就着手从惩治、教育和预防等方面下手,来防止工程建设领域包括高校基建中的腐败问题。
省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防止高校基建腐败,一个有力的手段就是查办案件。近年来,我省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力度,集中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牟取非法利益和官商结合、钱权交易的大案。去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查处了一大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大案,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
建设领域贪腐案频发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领域的制度不健全,从去年开始,我省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改进和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的文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活动,严禁党政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制定、强令等方式,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重大设备物资采购、工程资金拨付等,对于违反规定的,无论得利与否,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标本兼治,内外同步,这是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又一剂猛药。不但严惩受贿者,对行贿者也硬起了手腕。去年,我省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人员不廉洁“黑名单制度”,凡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弄虚作假、假借资质、行贿受贿的,一经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认定,视情节轻重,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市场,并在银行信用、资质资格等方面实行处罚,使行贿者“望而却步”。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很多贪官在法庭受审时的忏悔。为此,我省加强监督,理顺监督体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据介绍,去年我省已经启动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网上招标和网上监督。在商丘等地,电子监察系统已经运行,其他各地的电子监察系统正在抓紧建设,很快也将开通。
“阳光运作”,提高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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